01
适用主体与管辖范围
- 加拿大联邦政府部门
- 为联邦行政决定提供自动化系统的承包商和技术团队
02
主要要求
01上线前完成算法影响评估并公开结果。
02根据影响等级落实同行评审、通知、解释、测试和人工干预。
03持续监测系统结果并提供申诉和救济渠道。
03
实施时间安排
指令开始生效。
经修订版本开始适用。
加拿大联邦政府 · 政策文件
指令适用于加拿大联邦政府以自动化决策系统全部或部分作出行政决定的场景,并通过算法影响评估确定相应的透明度、测试、人工干预和复核要求。
整理: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法律适用以官方公布正式文本为准。
01
02
01上线前完成算法影响评估并公开结果。
02根据影响等级落实同行评审、通知、解释、测试和人工干预。
03持续监测系统结果并提供申诉和救济渠道。
03
指令开始生效。
经修订版本开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