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 · 人格权益

巴西地铁人脸识别案

圣保罗地铁广告设备采集乘客面部特征,用于判断年龄、性别和情绪反应。法院认定相关处理侵犯乘客人格和消费者权益,维持停止处理要求并提高集体精神损害赔偿。

审理机构
巴西圣保罗州法院
裁判日期
2023年5月9日
程序状态
上诉判决
案号
Apelação nº 1090663-42.2018.8.26.0100

01

基本案情与争议事实

  • 地铁站“互动数字门”安装摄像和传感设备,分析经过人员对广告的反应。
  • 系统用于推测年龄、性别、注意力和情绪等信息。
  • 乘客没有获得清晰告知,也没有真实选择是否参与。

02

核心争议与审判焦点

  1. 面部检测和情绪分析是否属于个人数据处理
  2. 处理后再匿名化能否消除采集阶段的权利问题
  3. 公共服务场所能否为广告收益强制采集乘客数据

03

裁判结论与案件进展

  • 法院维持停止未经同意采集和处理图像等个人数据的要求。
  • 法院认定相关商业处理侵犯乘客的人格和消费者权益。
  • 集体精神损害赔偿提高到 50 万巴西雷亚尔。

04

实务启示与风控指引

01公共场所情绪识别和广告分析需要严格审查必要性与法律依据。

02匿名化发生在采集之后时,仍需评估前端采集的合法性。

03公共服务提供者应限制与核心服务无关的数据商业化。

裁判文书判决、裁定及命令全文共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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