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适用主体与管辖范围
- 在越南研发、提供、部署或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组织和个人
- 向越南用户跨境提供人工智能服务的境外经营者
- 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的高风险系统运营者
02
主要要求
01按照风险等级安排管理措施,高风险系统需要评估、登记和持续监测。
02提供者和部署者需要落实透明度、人类监督、数据治理、安全和事件处理责任。
03生成内容需要依照规则作出标识,法律同时规定禁止的人工智能活动。
03
实施时间安排
越南国会通过人工智能法。
法律施行。
多数既有系统的一般过渡期届满。
越南 · 法律法规
越南以专门立法建立人工智能风险分类、人类监督、提供者与部署者责任、生成内容管理和跨境服务规则,并为既有系统设置过渡期。
整理: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法律适用以官方公布正式文本为准。
01
02
01按照风险等级安排管理措施,高风险系统需要评估、登记和持续监测。
02提供者和部署者需要落实透明度、人类监督、数据治理、安全和事件处理责任。
03生成内容需要依照规则作出标识,法律同时规定禁止的人工智能活动。
03
越南国会通过人工智能法。
法律施行。
多数既有系统的一般过渡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