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得克萨斯州 · 法律法规

得州负责任人工智能治理法

得州法律对政府和部分医疗场景的人工智能告知、禁止用途、监管沙盒及执法机制作出规定,并覆盖部分面向得州市场的开发者和部署者。

法律效力
现行有效
公布或更新日期
2025年6月22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月1日
最近核验
2026年8月19日

整理: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法律适用以官方公布正式文本为准。

01

适用主体与管辖范围

  • 在得州开发、提供或部署人工智能系统的相关经营者
  • 使用人工智能与消费者互动的政府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
  • 开展生物识别、社会评分或高影响用途的组织

02

主要要求

01政府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在特定互动中需要向消费者作出人工智能告知。

02法律限制操纵、社会评分、违法歧视和部分生物识别用途。

03得州总检察长负责执法,法律同时设立人工智能监管沙盒。

03

实施时间安排

州长签署 HB 149。

法律施行。

权威文本

法规规范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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