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适用主体与管辖范围
- 开发或部署智能体人工智能系统的企业
- 通过 A2A 或其他方式接入第三方、多智能体服务的平台
- 让智能体访问数据、调用工具或代用户执行操作的产品团队
02
主要要求
01先确定适合智能体处理的用途、权限和风险边界。
02设置有实际作用的人类责任人、检查点、暂停和接管机制。
03管理模型、工具、记忆、第三方智能体和多智能体协作的全生命周期风险。
03
实施时间安排
初版框架发布。
1.5 版发布,补充多智能体和第三方智能体内容。
新加坡 · 治理指引
框架面向能够规划、调用工具并执行任务的智能体系统,围绕风险边界、人类责任、全生命周期控制和用户透明度提出治理建议。
整理: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法律适用以官方公布正式文本为准。
01
02
01先确定适合智能体处理的用途、权限和风险边界。
02设置有实际作用的人类责任人、检查点、暂停和接管机制。
03管理模型、工具、记忆、第三方智能体和多智能体协作的全生命周期风险。
03
初版框架发布。
1.5 版发布,补充多智能体和第三方智能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