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北京 · 人格权益

北京人工智能声音带货案

经营者在图书推广视频中使用公众人物的肖像及高度近似的人工智能合成声音。法院认定相关使用侵害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并明确委托推广商家的审查责任。

审理机构
北京互联网法院
公开日期
2025年9月9日
程序状态
生效裁判,2025年9月发布为典型案例

01

基本案情与争议事实

  • 原告是教育、育儿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人士。
  • 网络店铺推广家庭教育类图书时,使用原告公开演讲画面,并配置与原告声音高度近似的合成声音。
  • 经营者主张推广视频由其他网络用户发布,自己仅负责店铺经营和图书销售。

02

核心争议与审判焦点

  1. 合成声音达到何种程度可以识别并关联特定自然人
  2. 商品推广对肖像和声音的使用是否取得有效许可
  3. 委托达人推广的商家应承担何种内容审查责任

03

裁判结论与案件进展

  • 法院认定涉案合成声音落入原告声音权益保护范围。
  • 大幅使用原告肖像和合成声音进行商品推介构成侵权。
  • 法院判令经营者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万元。

04

实务启示与风控指引

01广告、直播和短视频推广使用合成人声前,应取得覆盖合成、传播和商业推广场景的明确授权。

02品牌方和商家应将达人素材来源、人格授权和生成内容标识纳入投放审核。

03声音模型、输入素材、授权文件和投放版本应形成可追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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